漢服制作體系中靴與裾的特點分解
漢服制作體系中靴與裾的特點分解:
靴,一種高度在踝骨以上的長筒鞋,原為北方游牧民族穿用,多為皮革制成 。我國在三干八百多年前,已有皮靴出現。戰國時期,趙武靈王提倡“胡服 騎射”,靴才開始流人中原。南北朝時期,婦人常以冬至日添置履襪及靴。 而靴流人中原作為禮服配套時,造型更為完美。這時,開始有六合靴出現(用 六塊皮革拼合縫制而成)。到唐代,官庶普遍著靴。靴有長筒、短筒、圓頭、 平頭、尖頭等多種款式。宋代初期制鞋工藝仍沿用唐、五代。宋后期,用黑 革為其面加以靴筒,里面襯氈子,靴高八寸,文武官員按其品級服色來飾其 靴邊縫滾條。
宋、遼、金、元時期,靴的式樣較多,有鵝頭靴、云頭靴、花 靴、頡嘴靴、旱靴、革翁靴、高麗式靴等,造型簡單,靴的顏色隨衣搭配。 自明代起,朝廷開始禁止庶民穿靴,穿靴已有等級制度。到了清代,男子穿 便裝時以鞋為主,但穿公服時仍需要穿靴子。靴子的面料多為黑緞,式樣初 期為方頭,后改為尖頭,但和朝服配套的靴子仍是方頭靴。民間的尖頭靴, 貧富式樣相同,只是用料有嚴格區別,富者在春秋時,可穿青素緞靴,冬季 可穿青絨靴。貧者只能穿青布靴。在官場,牙縫靴為高級官員所穿,其他官 員所穿大都是黑色緞料方頭靴;而武弁、公差所穿的靴子又稱“爬山虎”, 也就是輕便短筒薄底靴。直裾,即襜褕,語出《說文解字》,是華夏衣冠體 系中的一種,其短者謂之裋褕,衣襟裾為方直,區別于曲裾。
裾就是指衣服的大襟。直裾下擺部份剪裁為垂直,衣裾在身側或側后方,沒 有縫在衣上的系帶,由布質或皮革制的腰帶固定。漢代以后,由于內衣的改 進,盛行于先秦及西漢前期的繞襟曲裾已屬多余,本著經濟勝過美觀的歷史 發展原則,至東漢以后,直裾逐漸普及,成為深衣的主要模式。 襜褕是典型的直裾袍。漢代字書《急就篇》:“襜褕,直裾禪衣。”而禪衣 與同制深衣,衣裳不殊、裾幅通直。 和服的帷子也是直裾禪衣。直裾袍可分為交領直裾袍、圓領直裾袍、直衿直 裾袍。直衿直裾袍即典型的宋代褙子。布幅斜裁則稱為曲裾。直裾、曲裾相 間則稱為雜裾。以布而無緣,敝而紩之的直裾袍則叫做襤褸。 深衣是起源于楚國的先王有熊氏,把衣、裳連在一起包住身子,分開裁但是 上下縫合,因為“被體深邃”,因而得名。鄭玄曰:“深衣,連衣裳而純之 以采者。”孔氏正義曰:“所以稱深衣者,以余服則上衣下裳不相連,此深 衣衣裳相連,被體深邃,故謂之深衣。”通俗地說,就是上衣和下裳相連在 一起,用不同色彩的布料作為邊緣(稱為“衣緣”或者“純”);其特點是使 身體深藏不露,雍容典雅?,F代人文學者建議將深衣作為中華地區漢族的服 裝來推廣,作為漢族文化的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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